卧底后我成最终BOSS_师弟们都是大佬那我只能开挂了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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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卧底后我成最终BOSS》

 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,然后坐火车到野山,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,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,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,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,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,换过衣服,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,所以只好扩大范围,去掉条件黑、长发、漂亮,觉得这样把握大些,不幸发现,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,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。。

  湖波潋滟,春天的风裹挟着夜的湿气拂面而来,微寒。

  在学校里有很多的课程,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地理历史政治体育音乐等等等等。学科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以什么为基准有一个轻重缓急的区分。比如说大家一个姓,但是偏偏英语比音乐重要。

  要应届大学生比要了一个处女还麻烦,首先怎么做都要从头教起,不能一上来就发挥作用,先把学校里学的都忘掉,然后忘来忘去没忘掉的可能才是很少一点有用的,最后好不容易教得能做点事情了吧,天之骄子的本色又出来了,觉得自己委屈了,觉得老板是傻逼,觉得公司太保守,觉得同事文凭太低,自己本事多大啊,开个小卖部还恨不得能上市呢。

  浅浅!叶惜看着她,你不要跟我说你还没放下霍靳西?

  想想是很有道理,其实完全胡说。首先,我干吗非得写到我不熟悉的领域里面去,如果一个写小说的写到了一个领域,自己很不熟悉,又非要写,那只能说这是最三流的小说家。小说本来就是瞎写,干吗非写到自己不明白的地方去。可能你觉得我胡说八道,那可以换一个角度想想,假如你喜欢贾平凹,但是贾平凹非要写到赛车怎么办?这是不可能的,贾平凹是不会写到赛车的,要写也只是一句话带过,你也不能怪他F1和WRC都分不清楚,人都有自己的兴趣自己的生活,而自己的生活和兴趣往往是小说的来源。至于这学科那学科的,都是瞎操心。

  说话间, 武平侯已经带着姜启晟他们过来了, 白芷然就看见苏明珠一口把最后的奶油包吃掉,然后欢快地朝着武平侯跑去。
  当我们都在迷迷糊糊的时候,老夏已经建立了他的人生目标,就是要做中国走私汽车的老大。而老夏的飙车生涯也已走向辉煌,在阿超的带领下,老夏一旦出场就必赢无疑,原因非常奇怪,可能对手真以为老夏很快,所以一旦被他超前就失去信心。他在和人飙车上赢了一共两万多块钱,因为每场车队获胜以后对方车队要输掉人家一千,所以阿超一次又给了老夏五千。这样老夏自然成为学院首富,从此身边女孩不断,从此不曾单身,并且在外面租了两套房子给两个女朋友住,而他的车也新改了钢吼火花塞蘑菇头氮气避震加速管,头发留得刘欢长,俨然一个愤青。

  其实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,如果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外汇储备都拿人民币来衡量,那我们就不用学习英语了,至少不用学习到那么辛苦了。走路想路的英语是什么,吃饭想饭的英语是什么,各个学校里都有英语角,一堆中国人用英语谈论各种低级问题,比如你那漂亮的书包多少钱(还没有学习到可以谈论高级问题比如这书包是真皮的还是尼龙的),一到早上朗诵的时候,全学校出来的都是英语,闭上眼睛以为是在牛津,睁开眼一看是在天津。

  同一个小区,别墅风格统一,建筑上却又各具特色,林夙的别墅就坐落在霍靳西家的东面,相距不过五十米。
  我写《三重门》的时候,出现了两次一张落寞的脸消融在夕阳里,一次还是结尾。作者想表达什么意思呢?为什么连用两次呢?是前后呼应体现主人公的落寞吗?作者给出的答案是,作者觉得这句话很好,但是因为写作时间拉得过长,写到最后时忘了前面用过一次,所以不小心又用了一次。

  中午时分,阳光正好,外面一方蓝汪汪的私人泳池泛着粼粼波光。

  沈嫣一时失了神,还没开口,咖啡馆的门忽然被人大力推开,伴随着灌入的冷风,纪随峰颀长的身影出现在咖啡馆里。
  两个登山者在攀登高山的时候,因为风雪很大所以用绳子系在一起,但是A失足了,滑了下去,因为有绳子拖着所以没有掉下悬崖,可是B和绳子又都不能承受这样大的重量。B说:A,你坚持住,我一定会救你。但是A自己割断了绳子,从山崖上掉了下去,死了。B自己爬上了山。

  到了现在还流行叛逆的。很多人都觉得我是叛逆的,其实不是。叛逆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当今中国是两回事情。叛逆其实是种幼稚行为,就是说,比如,我,虽然很喜欢F4,偷偷也看了好几遍《流星花园》,但是因为同学们都喜欢,所以我当众要表示,我不喜欢F4。这样,碰巧遇见傻逼还以为你很有深度。这是叛逆的初级;而叛逆的中级暴力型就是大骂F4,顺便把喜欢的人一起骂了;装疯卖傻型就是眼皮都不抬一下,说没听说过F4,没看过《流星花园》,但背地里还偷偷看八卦杂志分析《流星花园2》什么时候出来。叛逆的最高级就不能拿F4来说事了,看出去什么都是反的了,就算学校提倡多走楼梯有益健康都觉得不顺耳非得跳楼才满意。

  慕浅便没有再管他,象征式地去楼上走了一圈,很快又下了楼。
  而她不急不躁,鞋尖轻点着大理石地面,安静等待着。

  落地窗外云层厚重,已经阴霾了大半个白天,此时却有迟来的日光穿破云层,照耀远方。

  因为我今天故意向他示好,他依旧冷漠如初。慕浅笑了起来,七年前他瞧不上我,七年后他还是瞧不上我我真是觉得,有些挫败啊!
  秘书庄颜整理好各个部门送上来的资料,敲了敲总裁办公室的门走了进去。

  而至于学校里宣称喜欢写现代诗的,其实大部分没有堕落到写的是现代诗,他们只是还停留在写歌词的地步。

  霍靳西和林夙竟然是邻居,这巧得不能再巧的巧合,恰恰也可以成为她的一个契机。
  这不是慕小姐吗?沈星齐看着她,笑容格外惊喜,我正想着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呢,没想到这就遇上了。咱们可真是有缘。

  宴厅内十分安静,所有人都注视着台上的沈嫣和慕浅。

  这是霍靳西的房子,她昨晚明明上了林夙的车,为什么会在霍靳西家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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